函,為102年1月9日公布之增訂行政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一及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條條文,定自102年6月10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10/25, 102/10/29 08-04-07 排入院會 院會
102/11/08, 102/11/12 08-04-09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