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人事費-獎金」項下編列3億533萬4,000元之警政機關工作獎勵金,凍結5,145萬5,000元,俟會同交通部、財政部研擬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請內政部警政署於一個月內將有關獎金發放項目檢討報告送該會全體委員,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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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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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狀態
- 排入院會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2/05/31 |
08-03-15 |
排入院會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