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要求法務部與矯正署儘速和衛生署通盤檢討,就政府補助收容人健保費比例及相關部分,特別是毒品再犯者不得納入健保補助,並於近期內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周延之修法方案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01-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2/05/17, 102/05/21 08-03-13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2/05/17, 102/05/21 08-03-13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