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第24款第1項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項下「社區營造業務」之「新故鄉社區營造」經費1億6,338萬2,000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3/15, 102/03/19 08-03-04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2/03/15, 102/03/19 08-03-04 交付審查 院會
102/05/23 委員會發文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