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應全面檢討政府之勞動派遣問題,並於1個月內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乙案,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01-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2/05/31 08-03-15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2/05/31 08-03-1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