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並修正名稱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8-03-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1/12/14, 101/12/18 08-02-13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院會
101/12/14, 101/12/18 08-02-13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