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1年8月8日修正公布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8條第1項所定營利事業基本稅額之徵收率,經於101年9月27日訂定為12%,並自102年度生效,請 查照。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2/14, 101/12/18 08-02-13 排入院會 院會
101/12/28 08-02-15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