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總編第十七點、第十八點之一規定及第六點附件二、附件三,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1/30, 101/12/04 08-02-11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1/11/30, 101/12/04 08-02-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