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公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之1第1項所定『一定期間』為中華民國101年7月1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特定種類動物傳染病』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口蹄疫及狂犬病」,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1/09, 101/11/13 08-02-08 排入院會 院會
101/11/30, 101/12/04 08-02-1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