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101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2節「電影事業輔導」之「電影產業旗艦計畫」項下原編列補助國外影片在臺拍攝及進行前製、後製工作,推動全國景點協拍1億0,350萬元,不得補助單一地方政府,並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0/05, 101/10/09 08-02-03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