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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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11/02, 101/11/06 08-02-07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1/11/02, 101/11/06 08-02-0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