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修正「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第二條、第六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乙案,業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05/04, 101/05/08 08-01-10 排入院會 院會
101/05/11, 101/05/15 08-01-1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