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製造業產品項目」部分項目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服務業禁止類經營項目」部分備註乙案;二、行政院函為修正「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乙案;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附表二乙案,經本院第7屆第8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展延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04/27, 101/05/01 08-01-09 排入院會 院會
101/05/04, 101/05/08 08-01-10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