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公告「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取得廢潤滑油處理業登記證者,收受處理事業所產生之廢潤滑油(R-1701或D-1703),符合公告事項一規定者,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處理方式。」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1/05/11, 101/05/15 08-01-11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