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中CCC8486.10.00.20-1「供半導體晶圓製程用之磨光、拋光及研磨機器」等14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乙案,經本院第7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展延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2/02, 100/12/06 07-08-12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