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住宅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其中勞務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下共計有62員額,僅4人為正式人員,其餘58人皆為約聘僱人員,執行經常性業務,應由正式編制人員辦理方屬妥切,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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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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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狀態
- 排入院會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0/11/18, 100/11/22 |
07-08-10 |
排入院會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