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住宅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其中勞務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下共計有62員額,僅4人為正式人員,其餘58人皆為約聘僱人員,執行經常性業務,應由正式編制人員辦理方屬妥切,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1/18, 100/11/22 07-08-10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