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經濟部應協調相關部會,於3個月內規劃實施核能電廠高規格、且居民確實高度參與之核災演習並提出檢討報告」案,經該部協調相關部會辦理,檢送專案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1/25, 100/11/29 07-08-11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0/11/25, 100/11/29 07-08-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