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盧秀燕
盧秀燕
陳淑慧
陳淑慧
周守訓
周守訓
林明溱
林明溱
林德福
林德福
洪秀柱
洪秀柱
蔣乃辛
蔣乃辛
費鴻泰
費鴻泰
賴士葆
賴士葆
鄭金玲
鄭金玲
陳杰
陳杰
潘維剛
潘維剛
蔣孝嚴
蔣孝嚴
吳育昇
吳育昇
羅淑蕾
羅淑蕾
朱鳳芝
朱鳳芝
連署人
林炳坤
林炳坤
趙麗雲
趙麗雲
薛凌
薛凌
徐少萍
徐少萍
張嘉郡
張嘉郡
郭素春
郭素春
劉盛良
劉盛良
蔡正元
蔡正元
羅明才
羅明才
蔡錦隆
蔡錦隆
楊仁福
楊仁福
林建榮
林建榮
黃志雄
黃志雄
馬文君
馬文君
李明星
李明星
侯彩鳳
侯彩鳳
紀國棟
紀國棟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0/14, 100/11/18 07-08-05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0/10/14, 100/11/18 07-08-0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