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100-102年)實施計畫」乙案,業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0/07, 100/10/11 07-08-04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