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定自100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11/04, 100/11/08 07-08-08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