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9/30, 100/10/04 07-08-03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