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等四位為大法官,咨請同意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22, 100/04/26 07-07-10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