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及國營事業委員會「經濟部所屬台灣糖業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漢翔航空工業公司及台灣自來水公司投資金額1億元以上之重大興建計畫,有事前規劃欠周,執行能力欠佳或未盡積極等情事,經濟部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一案,檢送「經濟部所屬事業重大興建計畫規劃與執行情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22, 100/04/26 07-07-10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0/04/22, 100/04/26 07-07-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