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該院大陸委員會授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以換文方式確認「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附件「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具體安排」修正文件一,請查照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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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22, 100/04/26 07-07-10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0/04/22, 100/04/26 07-07-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