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公告乙案,業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3/25, 100/03/29 07-07-06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