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0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自100年2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4/08, 100/04/12 07-07-08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 院會
100/04/08, 100/04/12 07-07-08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