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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函,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為頒發第16屆廣州亞洲運動會優秀選手國光體育獎助學金不敷1億944萬3,000元,動支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0/01/07, 100/01/10, 100/01/11, 100/01/12
07-06-15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0/01/07, 100/01/10, 100/01/11, 100/01/12
07-06-1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