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國防部函送修正「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9/12/17, 099/12/21 07-06-12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院會
099/12/17, 099/12/21 07-06-12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