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應將國營事業有關水、油、電、天然氣(瓦斯)價格計算公式,於1個月內送立法院一案,已備妥說明資料,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9/12/10, 099/12/14 07-06-11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099/12/10, 099/12/14 07-06-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