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99年5月5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八條條文,定自99年9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9/12/10, 099/12/14 07-06-11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內政委員會) 院會
099/12/10, 099/12/14 07-06-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