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賴品妤
賴品妤
林宜瑾
林宜瑾
吳思瑤
吳思瑤
連署人
陳明文
陳明文
羅美玲
羅美玲
羅致政
羅致政
賴惠員
賴惠員
劉櫂豪
劉櫂豪
莊競程
莊競程
沈發惠
沈發惠
高嘉瑜
高嘉瑜
張宏陸
張宏陸
蘇巧慧
蘇巧慧
何志偉
何志偉
湯蕙禎
湯蕙禎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五十條之一 除秘密會議外,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大會會議、施政報告、質詢、聽取報告議程及分組審查,應製作全程影音紀錄,並以電視、網路等媒體通路全程直播。 前項會議之議程預告、會議紀錄、議事錄以及影音紀錄,應採網路公開。 一、本條新增。 二、為落實民主價值,方便民眾獲得政府資訊,參與公共政策之討論,以要求相關機關負責,現行立法院組織法已於2016年修正,於第五條規定立法院應透過電視、網路等媒體通路,全程轉播本院會議、委員會會議及黨團協商實況,並應全程錄影、錄音。 三、為將此精神推行至地方,爰此,新增本法第五十條之一,明定除秘密會議外,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大會會議、施政報告、質詢、聽取報告議程及分組審查,應製作全程影音紀錄,並以電視、網路等媒體通路全程直播。並明定其議程預告、會議紀錄、議事錄以及影音紀錄,應採網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