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函為修正公告「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等9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