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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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學校供應膳食者,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健康飲食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 學校供應膳食,應提供蔬食餐之選擇。 第一項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其初級加工品及含萊克多巴胺添加物之豬肉、豬隻內臟。 |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供應膳食者,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健康飲食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 學校供應膳食,應提供蔬食餐之選擇。 第一項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
一、專家學者指出,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可以活化β1和β2的交感神經受器,心臟有許多β1的交感神經受器,過去已有多項研究發現,豬隻服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後導致心悸與高血壓等副作用,藥物主要累積在豬肝、內臟器官肌肉等處。
二、人體服用過量可能引發心悸、心血管疾病等副作用,也會出現噁心、頭暈、手顫抖、心悸、血壓上升等中毒症狀,老人、孕婦、幼兒及心血管疾病患者更應注意副作用之影響。
三、為維護「營養午餐」之食安,教育部強調「營養午餐」一律不用美豬,卻僅發文要求國中小必須使用國產豬肉。爰此,提出《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完善學校團膳之母法,拒絕萊豬進入校園,保障團膳食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