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謝衣鳯
謝衣鳯
楊瓊瓔
楊瓊瓔
連署人
孔文吉
孔文吉
賴士葆
賴士葆
曾銘宗
曾銘宗
廖婉汝
廖婉汝
翁重鈞
翁重鈞
洪孟楷
洪孟楷
林文瑞
林文瑞
李德維
李德維
吳斯懷
吳斯懷
徐志榮
徐志榮
鄭正鈐
鄭正鈐
陳玉珍
陳玉珍
許淑華
許淑華
葉毓蘭
葉毓蘭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四十四條之一 長照機構或提供長照服務者,提供膳食、餐飲服務及營養服務,應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並禁止使用任何含乙型受體素肉品及其初級加工品。 一、本條新增。 二、對於政府說CODEX的萊克多巴胺標準是「大多數國家」都接受的國際標準,實際上只有26個國家接受,而且在世界貿易組織(WHO)也明訂各國本可基於國民健康與風險管理之需要,在基於合理的科學證據與風險評估後,可以採取比國際標準建議更嚴格的國家標準。並且政府此次的健康評估報告未針對孩童、老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特別評估風險,更沒有長期影響人體健康的科學數據。因此明定提供膳食或餐飲服務及營養服務,應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並禁止使用任何含乙型受體素肉品及其初級加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