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謝衣鳯
謝衣鳯
楊瓊瓔
楊瓊瓔
連署人
廖婉汝
廖婉汝
鄭正鈐
鄭正鈐
孔文吉
孔文吉
洪孟楷
洪孟楷
翁重鈞
翁重鈞
許淑華
許淑華
林文瑞
林文瑞
李德維
李德維
陳玉珍
陳玉珍
賴士葆
賴士葆
吳斯懷
吳斯懷
徐志榮
徐志榮
曾銘宗
曾銘宗
葉毓蘭
葉毓蘭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十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轄區內身心障礙者人口特性及需求,推動或結合民間資源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生活照顧、生活重建、福利諮詢等服務。 前項機構所提供之服務,應以提高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能力及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為原則,並得支援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二條各項服務之提供。 第一項機構類型、規模、業務範圍、設施及人員配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機構得就其所提供之設施或服務,酌收必要費用;其收費規定,應報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第一項機構,其業務跨及其他目的事業者,得綜合設立,並應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第一項機構提供膳食者,應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並禁止使用任何含乙型受體素肉品及其初級加工品。 第六十二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轄區內身心障礙者人口特性及需求,推動或結合民間資源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生活照顧、生活重建、福利諮詢等服務。 前項機構所提供之服務,應以提高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能力及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為原則,並得支援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二條各項服務之提供。 第一項機構類型、規模、業務範圍、設施及人員配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機構得就其所提供之設施或服務,酌收必要費用;其收費規定,應報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第一項機構,其業務跨及其他目的事業者,得綜合設立,並應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對於政府說CODEX的萊克多巴胺標準是「大多數國家」都接受的國際標準,實際上只有26個國家接受,而且在世界貿易組織(WHO)也明訂各國本可基於國民健康與風險管理之需要,在基於合理的科學證據與風險評估後,可以採取比國際標準建議更嚴格的國家標準。並且政府此次的健康評估報告未針對孩童、老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特別評估風險,更沒有長期影響人體健康的科學數據,增訂福利機構提供膳食者,應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並禁止使用任何含乙型受體素肉品及其初級加工品。
第六十三條 私人或團體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依第一項規定許可設立者,應自許可設立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有關法規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於登記完成後,始得接受補助,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對外募捐並專款專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一、依其他法律申請設立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申請附設者。 二、小型設立且不對外募捐、不接受補助及不享受租稅減免者。 第一項機構未於前項規定期間辦理財團法人登記,而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延長一次,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屆期不辦理者,原許可失其效力。 第一項機構申請設立之許可要件、申請程序、審核期限、撤銷與廢止許可、停辦、擴充與遷移、督導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機構提供膳食者,應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並禁止使用任何含乙型受體素肉品及其初級加工品。 第六十三條 私人或團體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依前項規定許可設立者,應自許可設立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有關法規辦理財團法人登記,於登記完成後,始得接受補助,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對外募捐並專款專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一、依其他法律申請設立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申請附設者。 二、小型設立且不對外募捐、不接受補助及不享受租稅減免者。 第一項機構未於前項規定期間辦理財團法人登記,而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延長一次,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屆期不辦理者,原許可失其效力。 第一項機構申請設立之許可要件、申請程序、審核期限、撤銷與廢止許可、停辦、擴充與遷移、督導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對於政府說CODEX的萊克多巴胺標準是「大多數國家」都接受的國際標準,實際上只有26個國家接受,而且在世界貿易組織(WHO)也明訂各國本可基於國民健康與風險管理之需要,在基於合理的科學證據與風險評估後,可以採取比國際標準建議更嚴格的國家標準。並且政府此次的健康評估報告未針對孩童、老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特別評估風險,更沒有長期影響人體健康的科學數據,增訂福利機構提供膳食者,應符合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規定,並禁止使用任何含乙型受體素肉品及其初級加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