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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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六、原產地(國)。 七、有效日期。 八、營養標示。 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十、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第五款僅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者,應將製造廠商、受託製造廠商或輸入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通報轄區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開放其他主管機關共同查閱。 | 第二十二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六、原產地(國)。 七、有效日期。 八、營養標示。 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第五款僅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者,應將製造廠商、受託製造廠商或輸入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通報轄區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開放其他主管機關共同查閱。 |
一、「瘦肉精」或「瘦體素」,是對數種主要用來增進家畜增長瘦肉的乙型交感神經受體致效劑(Beta-adrenergic
agonist)動物用藥俗稱,簡稱「受體素」,人體如攝食過量的萊克多巴胺會造成心悸、嘔吐、頭暈、血壓升高等症狀,嚴重的還能導致神經系統受損,甚至死亡。另外,瘦肉精同樣是一種體育禁藥(興奮劑),運動員如果誤食含有瘦肉精的肉製品,可能會導致尿檢呈陽性。
二、專門負責協調並建立食品安全國際標準的「聯合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在2012年制訂了萊克多巴胺的殘留標準,牛豬肌肉、脂肪殘留量是10ppb(parts
per
billion,10億分之1濃度),肝40ppb、腎90ppb,其餘部位則未定標準。然而歐盟質疑CODEX的評估報告並未針對孩童、老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特別評估風險,且報告中6名受試者太少,迄今也僅有此份人體試驗報告,更只有評估短期急性毒,沒有長期影響的科學數據,直到今日歐盟尚未開放使用瘦肉精。
三、根據中央畜產會統計,台灣2017年平均每人吃掉36.5公斤的豬肉,且根據成功大學《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調查報告,針對坐月子期間吃腰子(腎臟)補身體之婦女,若每日食用一副腎臟及一副肝臟的話,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劑量將占人體每日容許量的89.9%。參照國人的飲食習慣,萊克多巴胺恐對國人健康造成長期的影響,故明訂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皆須於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
四、增訂第一項第十款。
五、原第一項第十款移至第十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