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國軍在臺遺族傷殘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名稱修正為「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