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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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國民體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四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體育團體應維護運動選手健康及促進運動競賽之公平,加強運動禁藥管制;其禁藥管制之教育、宣導、輔導、防治、檢測、違規之處理、救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禁藥管制,應包含禁止使用含乙型受體素之相關產製品。 第二十四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體育團體應維護運動選手健康及促進運動競賽之公平,加強運動禁藥管制;其禁藥管制之教育、宣導、輔導、防治、檢測、違規之處理、救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一、乙型受體素具有刺激交感神經之作用,運動選手可能因為食用含有添加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影響藥檢,造成爭議。 二、為因應政府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之肉品,並保障運動選手健康,爰增訂第二項,將使用含乙型受體素之相關產製品納入禁藥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