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王定宇
王定宇
連署人
高嘉瑜
高嘉瑜
湯蕙禎
湯蕙禎
莊競程
莊競程
羅美玲
羅美玲
許智傑
許智傑
蘇治芬
蘇治芬
何欣純
何欣純
周春米
周春米
趙天麟
趙天麟
洪申翰
洪申翰
王美惠
王美惠
蔡易餘
蔡易餘
鍾佳濱
鍾佳濱
黃世杰
黃世杰
羅致政
羅致政
沈發惠
沈發惠
郭國文
郭國文
陳素月
陳素月
林俊憲
林俊憲
陳亭妃
陳亭妃
林宜瑾
林宜瑾
范雲
范雲
邱泰源
邱泰源
李昆澤
李昆澤
吳秉叡
吳秉叡
林楚茵
林楚茵
余天
余天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黃秀芳
黃秀芳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大學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九條 大學在學學生經核准得同時在國外大學或國內軍事院校修讀學位,各大學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將相關事項納入學則規範,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二十九條 大學在學學生經核准得同時在國內外大學修讀學位,各大學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將相關事項納入學則規範,並報教育部備查。
一、國防大學理工學院與交通大學教育合作施行人才培育計畫,係基於國家培育國防科技人才、厚植國防科技研發及學術研究能量,屬國家政策之特案,開辦以來獲致多項成效。 二、惟兩校教育合作計畫之畢業生,僅能領取交通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結業證書,有關雙聯學位制度之推動,囿於現行大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於兩校後續擴大合作計畫或是推動他校參與意願,產生限制及影響。 三、本席等認為,軍事大專院校招生和學位授予,與國內其他大學採分軌制,現行條文除於國內外大學推動雙聯學位之外,如能納入軍事院校比照外國大學推動雙聯學位制度,對於國內大學之招生名額、雙重學籍承認影響甚微,且有助於擴大我國文武學校教育合作計畫之推動,增進國內文武學校大學生、教職員相互交流及學習之管道,培養民主國家專業軍職人員多元素養。 四、現行條文係為「促進國際學術交流及合作係為我國現階段高等教育政策之一,為鼓勵在學肄業學生出國進修,吸收國外專業知識,爰增列本條規定。」(2003年12月28日修正說明二參照)惟現行條文易生國內大學亦可經核准同時取得雙聯學位,爰配合修正意旨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