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范雲
范雲
吳思瑤
吳思瑤
何志偉
何志偉
連署人
王美惠
王美惠
湯蕙禎
湯蕙禎
李昆澤
李昆澤
賴惠員
賴惠員
羅美玲
羅美玲
黃世杰
黃世杰
陳秀寳
陳秀寳
羅致政
羅致政
洪申翰
洪申翰
鍾佳濱
鍾佳濱
黃秀芳
黃秀芳
陳素月
陳素月
高嘉瑜
高嘉瑜
賴品妤
賴品妤
林宜瑾
林宜瑾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力,對設籍於該地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提供下列特殊項目救助及服務: 一、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二、托兒補助。 三、教育補助。 四、喪葬補助。 五、居家服務。 六、生育補助。 七、生理用品補助。 八、其他必要之救助及服務。 前項救助對象、特殊項目救助及服務之內容、申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力,對設籍於該地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提供下列特殊項目救助及服務: 一、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二、托兒補助。 三、教育補助。 四、喪葬補助。 五、居家服務。 六、生育補助。 七、其他必要之救助及服務。 前項救助對象、特殊項目救助及服務之內容、申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一、生理用品係指生理周期(月經)期間使用之個人護理用品。 二、生理周期(月經)乃每月固定之自然生理現象。 三、聯合國亦於去(2019)年提到,月經問題並不只是婦女的議題,更是人權議題,並呼籲國際社會採取具體行動,改變歧視性思維,破除月經健康的禁忌,以保護婦女和女童的經期健康。 四、查世界各國對於保障生理期健康之積極行動,目前印度、加拿大和美國數州等已廢除生理用品稅。而蘇格蘭更是在今年(2020年)初《蘇格蘭月經產品免費提供法案》(The Period Products(Free Provision)Scotland Bill),成為全球首例為女性免費提供月經生理用品之國家。 五、依我國實際情況,周期間所使用之生理用品係每月固定支出,倘生理用品以每件五元新台幣(以下同)計算,生理周期期間為每月七日,每日須使用五件生理用品,則每年將有兩千一百元之支出;倘生理周期每人約三十年計算,則半數人口一生會使用超過一萬兩千份生理用品,支出費用將有六萬三千元。 六、爰於本條第一項新增「生理用品補助」一款,以保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生理期之基本生活需求,避免其因經濟負擔而減少使用或不使用生理用品,致影響生理期健康情形及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