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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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中央研究院、國史館隸屬於總統府,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 第十七條 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隸屬於總統府,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
一、本條修正。
二、依據《辭源》解釋,陵,指帝王之墳墓。其具有高度專制之意涵,為實現「轉型正義」之理念,於臺灣現今民主化制度下,國父陵園之設計早已不合時宜,不應存在於體制中。為屏除國民政府早期封建制度思維繼續存在於我國政府組織中,爰修正刪除中華民國總統府下轄之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
三、又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為西元一九四六年訓政時期所設之組織,依其組織條例規定,隸屬於國民政府,惟訓政時期於西元一九四八年結束,國民政府亦隨之結束。此外,組織條例中明訂國父陵園位於北平,尤顯荒謬,客觀上早已無從管理、護衛。自政府遷台後,總統府即未有相關人員、預算編制,該單位至今已虛設六十八年。今為落實政府組織改革,汰除不必要或虛設之組織,以達政府單位精簡化之目標,爰修正刪除「盲腸組織」─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