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廖婉汝
廖婉汝
許淑華
許淑華
連署人
萬美玲
萬美玲
林文瑞
林文瑞
曾銘宗
曾銘宗
魯明哲
魯明哲
鄭正鈐
鄭正鈐
陳雪生
陳雪生
吳斯懷
吳斯懷
吳怡玎
吳怡玎
洪孟楷
洪孟楷
林思銘
林思銘
林為洲
林為洲
溫玉霞
溫玉霞
李德維
李德維
鄭天財 Sra Kacaw
鄭天財 Sra Kacaw
謝衣鳯
謝衣鳯
葉毓蘭
葉毓蘭
李貴敏
李貴敏
陳玉珍
陳玉珍
高金素梅
高金素梅
羅明才
羅明才
張育美
張育美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老人福利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八條 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各本其職掌,對老人提供服務及照顧。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老人相關事務時,應以老人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提供原住民老人服務及照顧者,應優先遴用原住民或熟諳原住民文化之人。 前項對老人提供之服務及照顧,得結合民間資源,以補助、委託或其他方式為之;其補助、委託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條 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各本其職掌,對老人提供服務及照顧。提供原住民老人服務及照顧者,應優先遴用原住民或熟諳原住民文化之人。 前項對老人提供之服務及照顧,得結合民間資源,以補助、委託或其他方式為之;其補助、委託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計,我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於民國115年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另,107年老人保護各類型計有11680人次,其中以無人扶養為最多數、其次為身體虐待及精神虐待、再其次為遺棄。由上開數據顯示,老人受虐待情形是多樣性,其受虐待需要保護之議題應受重視。 二、「聯合國老人綱領與人權」揭示,老人有權利不受忽視或任何肢體和精神的虐待,「老人最佳利益」是從事老人受虐待保護時,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在執行服務過程中之最高指導原則,將「老人最佳利益」入法,有利於中央主管機關邀請專家、學者、專業團體及相關部會,就人身安全、自主選擇、隱私保密及最小傷害等事項,研商出倫理專業判斷原則。 三、援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例,明定「老人最佳利益」保護基本原則,作為政府與公、私立機構及團體推動老人受虐保護服務之準則,方能符合保障老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