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邱議瑩
邱議瑩
連署人
邱志偉
邱志偉
林楚茵
林楚茵
管碧玲
管碧玲
江永昌
江永昌
羅美玲
羅美玲
范雲
范雲
陳亭妃
陳亭妃
蘇巧慧
蘇巧慧
何欣純
何欣純
余天
余天
陳秀寳
陳秀寳
李昆澤
李昆澤
賴瑞隆
賴瑞隆
陳素月
陳素月
吳玉琴
吳玉琴
郭國文
郭國文
王定宇
王定宇
黃國書
黃國書
莊競程
莊競程
周春米
周春米
劉建國
劉建國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吳思瑤
吳思瑤
林宜瑾
林宜瑾
王美惠
王美惠
蘇治芬
蘇治芬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一百三十六條 設計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設計或近似該設計之權。 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 專利設計權效力,不及於維修汽車或其他動機行駛之車輛,使其恢復原有外觀之零件。 第一百三十六條 設計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設計或近似該設計之權。 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
一、新增第三項。 二、鑑於汽車售後維修市場長期為原廠車商以零件「設計專利權」人之名所壟斷,除得主導、操控零件市場訂價外,更利用縝密的專利布局與專利訴訟,打壓、阻擾獨立維修零件製造廠商之營運與生存,產生不公平的競爭結果,導致消費者喪失原得選擇替代零件與享有合理價格的權利,嚴重影響消費者維修權益。 三、國際上多數立法例為解決前述此種專利權行使過當之問題,乃於國內專利法制納入所謂「維修免責條款」,針對以恢復汽車原有外觀為維修目的所製造、販賣、販賣之邀約、進口、使用之零件,免除於設計專利權之侵害責任以外,以開放汽車售後維修零件市場之競爭,從而達到保護國內消費者權益之效果。茲援引如英國、西班牙、義大利、荷蘭、波蘭、愛爾蘭、盧森堡、匈牙利、拉脫維亞及澳大利亞等相關國家之規定,考量汽車具耐久財之特殊性,爰增訂本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