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洪孟楷
洪孟楷
林思銘
林思銘
吳斯懷
吳斯懷
連署人
葉毓蘭
葉毓蘭
廖婉汝
廖婉汝
陳以信
陳以信
鄭正鈐
鄭正鈐
張育美
張育美
吳怡玎
吳怡玎
林奕華
林奕華
溫玉霞
溫玉霞
李德維
李德維
陳玉珍
陳玉珍
許淑華
許淑華
謝衣鳯
謝衣鳯
翁重鈞
翁重鈞
鄭麗文
鄭麗文
江啟臣
江啟臣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四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第一項所規範之菸品物質,含電子菸、加熱式菸品,及其附屬零配件。 第二十四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一、加熱式菸草產品(Heat not burn tobacco product)是使用特製加熱器加熱菸草柱(非燃燒方式),由使用者經口吸入含有尼古丁和其它化學物質氣霧的一種菸草製品,故具有成癮性。另根據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近期研究報告指出,加熱式菸品在一般使用條件下,90°C時即會釋出急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在低濃度下即具有高毒性;另外由於加熱式菸品設備的使用性質,可能會導致吸食的時間間隔減少,從而可能增加使用者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二、電子菸除含有有礙健康的尼古丁外,仍有甲醛、乙醛、亞硝胺等多種致癌物質,菸霧中含有重金屬(如:鎳、鉻、銅、鉛、鋅、砷、硒等)同樣導致二手菸危害。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於2018年1月23日提出「Public Health Consequences of E-Cigarettes」報告,指出電子菸產品可排放出大量潛在危害物質,並具有爆炸、中毒、燒傷等危險。另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近年檢驗結果亦顯示,約有8成電子菸含有尼古丁,會造成使用者成癮,也可能導致藥物濫用。 三、美國FDA已要求電子菸商應對防止未成年使用電子菸提出對策;南韓報告指出學生吸食電子菸導致氣喘盛行率及到校缺課率增加。香港亦於2018年10月10日宣布全面禁止電子菸和加熱式菸草產品的進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根據國民健康署最新108年4月26日「國高中生吸菸行為調查」顯示,我國現今總計約有3.8萬青少年正使用電子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