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內政部受理查詢海域區及沿海保護區案件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內政部受理查詢海域區與沿海保護區及特定區位案件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