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公告動物保護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動物種類』為豬、牛及羊」名稱修正為「動物保護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動物種類」,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