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何志偉
何志偉
連署人
余天
余天
施義芳
施義芳
黃秀芳
黃秀芳
許智傑
許智傑
呂孫綾
呂孫綾
邱志偉
邱志偉
段宜康
段宜康
王榮璋
王榮璋
陳靜敏
陳靜敏
蔣絜安
蔣絜安
何欣純
何欣純
邱泰源
邱泰源
陳瑩
陳瑩
蔡適應
蔡適應
劉世芳
劉世芳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條 農產品之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對市場秩序或交易行為造成危害。 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影響市場秩序或交易行為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第六條 農產品之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謀取不正當利益。 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一、當前實務上農業主管機關需認定其「謀取不正當利益」之成立要件,但現下假消息可能並非謀取財物利益,而可能是非典型影響交易秩序,進而危害國家安全,因此針對本條之成立要件改為以「對市場秩序造成危害」認定之,以達成實質嚇阻之效。 二、若不實訊息造成上開之效果,亦應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