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李昆澤
李昆澤
蕭美琴
蕭美琴
林俊憲
林俊憲
吳思瑤
吳思瑤
劉櫂豪
劉櫂豪
連署人
吳秉叡
吳秉叡
張宏陸
張宏陸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蔡培慧
蔡培慧
王榮璋
王榮璋
陳曼麗
陳曼麗
吳焜裕
吳焜裕
李俊俋
李俊俋
段宜康
段宜康
呂孫綾
呂孫綾
鍾孔炤
鍾孔炤
江永昌
江永昌
黃國書
黃國書
鍾佳濱
鍾佳濱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其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予半價優惠。 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
為鼓勵長者親友陪伴出遊,其陪伴者應給予相關優惠,爰此,明訂平日至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之文教設施長者之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給予半價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