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楊曜
楊曜
邱志偉
邱志偉
許智傑
許智傑
蔣絜安
蔣絜安
連署人
李昆澤
李昆澤
陳曼麗
陳曼麗
吳秉叡
吳秉叡
洪宗熠
洪宗熠
林俊憲
林俊憲
林靜儀
林靜儀
李俊俋
李俊俋
陳靜敏
陳靜敏
劉世芳
劉世芳
劉建國
劉建國
吳琪銘
吳琪銘
蘇巧慧
蘇巧慧
余宛如
余宛如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個人資料保護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一條之一 本法主管機關由行政院定之。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送交立法院國家個人資料保護白皮書,內容應包含國家個人資料保護概況、政府未來政策目標與推展進度等。 一、本條新增。 二、為促進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成效,明定由行政院訂定本法主管機關,並應由中央主管機關送交立法院年度國家個人資料保護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