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江永昌
江永昌
莊瑞雄
莊瑞雄
連署人
余天
余天
施義芳
施義芳
蔡易餘
蔡易餘
蔣絜安
蔣絜安
郭正亮
郭正亮
吳思瑤
吳思瑤
鍾孔炤
鍾孔炤
邱泰源
邱泰源
吳焜裕
吳焜裕
呂孫綾
呂孫綾
李俊俋
李俊俋
黃國書
黃國書
陳明文
陳明文
鄭運鵬
鄭運鵬
王榮璋
王榮璋
蔡培慧
蔡培慧
周春米
周春米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郭國文
郭國文
何志偉
何志偉
吳琪銘
吳琪銘
張宏陸
張宏陸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零售市場(以下簡稱市場),指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於都市計畫市場用地或非都市土地之甲、乙、丙種建築用地,以零售及劃分攤(鋪)位方式,供蔬、果、魚、肉類及其他民生用品集中零售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營業場所。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零售市場(以下簡稱市場),指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於都市計畫市場用地或非都市土地之甲、乙、丙種建築用地,以零售及劃分攤(鋪)位方式,供蔬、果、魚、肉類及其他民生用品集中零售之營業場所。
因新興企業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各式各樣的商品、服務百花齊放,不僅為台灣注入新活力,更是經濟新希望,然而現行之零售市場管理條例卻尚未能開放核定新興之營業項目加入,是以初期經營之新興業者不能透過零售市場之平台拓展業務、扎根地方,應依現今情勢調整修正。